国家为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正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建设公租房是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难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那么,公租房的建造、购买、销售、租赁等环节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从近日几个部委相继出台的政策来看,第二轮调控主要着眼于增加供给。相比国十条重在抑制需求、减少投机、降低对信贷依赖程度来看,新一轮的调控主要是以增加土地供应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主,并重点监督地方政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推出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指出,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和印花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在公租房建设环节,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设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也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可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 相关材料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应当包括建筑合同印花税以及材料、设备等购销合同印花税等。
在公租房购买环节,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购买环节契税及印花税。在公租房销售环节,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公租房租赁环节,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同时规定,公租房的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营业税、房产税的税收优惠;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也予以免征;经营单位公租房用地还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