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按政府法规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法规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地税局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减免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明;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县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价格标准以及实际收取的租金标准;保障对象的范围以及保障对象的身份证明;与保障对象签订的租赁合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根据上述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独资生产性企业将厂区内自有产权的宿舍供员工免费使用,可适用财税[2000]125号文第一条的规定暂免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