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两项内容:
取消了两项政策。一是“废旧物资回收经营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二是“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政策。
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的一定比例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由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需经过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不同的阶段,可考虑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从税收方面来说,应该调整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增值税政策;调整和完善可再生能源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和完善可再生能源设备进口关税政策;加大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国家财政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政策。